担保借款合同

时间:2023-10-26 12:09:23
【热门】担保借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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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人们运用到合同的场合不断增多,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规范地承诺和履行合作。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担保借款合同,欢迎阅读与收藏。

担保借款合同1

借款人(简称甲方):

出借人(简称乙方):

担保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借款合同,供双方遵守:

第一条:借款内容

1、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大写):元整,(¥:)

2、期限:共计个月,自20年月日起至20年月日止;

3、月利率:,付息方式:月付息。

4、计息时间:借款利息自借款发放之日起计算。

5、甲方需严格按本合同签订日期准时还款,不得延期或续贷。

第二条:还款方式

1、合同到期后甲方应主动归还借款本息。

2、甲方提前还款,利息按实结算。

第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并收回借款

1、甲方发生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或偿债诚意的行为。

2、甲方死亡、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或其法定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拒绝履行借款合同。

第四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归还借款本息时,违约金为借款额的20 ……此处隐藏16774个字……款方有权停止或收回全部或部分贷款。如发生挤占挪用贷款,其挤占挪用部分在原贷款利率的基础上加收50%的罚息。

3.借款方不按期归还贷款,贷款方有权从借款方或担保方在银行开立的账户内扣收,并从过期之日起,对逾期贷款部分在原贷款利率的基础上加收20%的罚息。如需延期,借款方至迟在贷款到期前三天向贷款方提出延期还款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后办理延期手续。贷款方未同意延期或未办理延期手续的贷款,按逾期贷款办理。

第九条 其他规定:

1.发生下列情况之时,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并立即或限期收回已经发放的贷款。

(1)借款方向贷款方提供的情况、报表和各项资料不真实。

(2)借款方与第三方发生诉讼,经法院判决败诉,偿付赔偿金后,无力向贷款方偿付贷款本息。

(3)借款方的资产总额不足抵偿其负债总额。

(4)借款方的保证人违反或失去担保书中规定的条件。

2.贷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借款方应向贷款方提供有关报表和资料。

3.借款方或贷款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文本中的某一项条款须在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双方达成协议前,本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仍然有效。

4.借款方提供的借款申请书、借款借据凭证、使用留成外汇申请书、用款和还款计划及与合同有关的其他书面材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条 附则

本合同一式 份,经借、贷方和担保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签字人共同盖章后生效。

贷款方:(公章) 借款方:(公章) 担保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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